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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2014-10-16 16:16:56  来源:
  【思考问题】2013年10月22日,甲公司与戊公司合作生产销售N设备,戊公司提供专利技术,甲公司提供厂房及机器设备,N设备研发和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甲公司和戊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各自承担,甲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运作,但N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过程中的重大决策由甲公司和戊公司共同决定。N设备由甲公司统一销售,销售后甲公司需按销售收入的30%支付给戊公司,当年,N设备共实现销售收入2 000万元。
  分析:该业务为共同控制经营。甲公司确认收入=2 000×70%=1 400(万元)
  (二)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
  1.特征
  通过控制的资产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资产的显著特征。各合营方一起共同使用一项或若干项资产、分享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各合营方共同使用一条输油管线、一个通信网络或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共同使用有关的资产。
  (1)共同控制资产不需要单独设立企业或组织。
  (2)每一合营者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并据此确认本企业的资产,享有该部分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2.会计处理
  存在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该部分资产由实施共同控制的各方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并不改变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合营方不应将其作为投资处理。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相关的负债,应作为本企业的负债。
  (3)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本企业的费用。
  例如,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折旧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等,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作为本企业的费用。
  (4)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应确认本企业享有的收入份额。如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栋出租的房屋,每一合营方均享有该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定份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提问内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给您一个总结您看一下: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投资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1)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在会计核算上成本法和权益法也存在区别:

会计事项


成本法


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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