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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经济法-赵俊峰(2014) 第04讲 禁止扣除项目、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

2014-10-16 16:17:00  来源:
  2.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问内容】老师所得税里,营业外收入都指的哪些收入,算招待费的时候哪些收入是不包括在内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均是销售(营业)收入,
这个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范围因企业的营业范围的不同而不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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