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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免税农产品计算进项的时候直乘0.

2014-10-16 16:16:50  来源:
  (二)进项税额
  1.可以抵扣的情形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1】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新增
【注意2】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企业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计算抵税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注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买价=价款+烟叶税
【提问内容】老师,免税农产品计算进项的时候直乘0.13,为什么进项转出的时候又用成本除1.13,再乘0.13呢,而不是用计算进项的方法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时,可以按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买价*13%),则进入成本的部分是,成本=买价-买价*13%=买价*87%.现在要转出进项,则要先还原这部分进项的计算基数=成本/87%,所以,进项税额(转出)=成本/1-13%*13%=成本/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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