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6-18】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8年10月,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6000000元,成本为3600000元。至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将该批产品对外出售。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假定本例中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正确答案』
营业收入6000000 存货6000000
营业成本3600000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进行以下抵销处理:
借:营业收入 6000000
贷:营业成本 3600000
存货 2400000
进行上述抵销后,因上述内部交易产生的存货项目账面价值为3600000元,在其所属纳税主体(乙公司)的计税基础为6000000元,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口诀】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000[(6000000-3600000)×25%]
贷:所得税费用 600000
【提问内容】第16章例16一18`帐面价值〈计税基础为什么是甲和乙对比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是合并报表认可的是成本价值3600000,税法认可的是销售价格为6000000,所以账面价值表示会计合并报表的金额,计税基础是税法认可的金额
不是拿甲和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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