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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问题

2014-10-16 16:16:32  来源:
【提问内容】

老师:您好!


     游文丽老师2014习题精讲班中:第6章增值税第2讲中2道计算简答题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2道题中都有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劳务的:分别为4.25万和9万,为什么都没有作为进项税转出,而都作为进项税全额抵扣了呢?请老师给以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没有找到您说的题目位置,对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已经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要把外购的和自产的分清楚。
请看下面总结: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货物到了最终流转环节,不再流转,没有了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也就不能抵扣了。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将自产、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都是视同销售,要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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